俱乐部介绍

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俱乐部是由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曼彻斯特大学分会、曼享汇发起成立的,致力于上海和港澳台地区的民间摄影爱好者交流、合作、互动的组织。俱乐部通过举办一系列落地上海市长宁区的国际摄影大赛、国际摄影展、摄影爱好者交流会、摄影科普讲座等活动来提升中国摄影师以及摄影爱好者的水平,促进海内外摄影艺术文化的交流,从摄影的角度推进艺术的发展,用摄影艺术来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3月4日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希望大家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勇于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的主题、捕捉创新的灵感,深刻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俱乐部的成立正是呼应总书记对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寄语,从艺术的角度通过摄影的手段去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画像、立传、明德。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团结港澳台同胞的力量,从艺术的角度书写时代的伟大篇章。

四大主题活动
国际摄影大赛

世界文化是多元的,丰富多彩的。世界各国的民族特色和实际情况共同构成了全世界的摄影文化。通过举办国际摄影大赛可以提升沪港澳台在国际上的地位,扩大中国尤其是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和摄影作品在世界上的广泛影响,建设有东方特色的世界摄影文化新品牌。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俱乐部将会于2022年上半年举办庆祝中英建交50周年美丽世界”摄影大赛,邀请中外友人共同欣赏“美丽中国”和“美丽世界”。

国际摄影展

通过举办一系列的国际摄影展促进民间艺术文化交流,从摄影艺术的角度推动民间外交。拟定于2022年在上海市长宁区举办“美丽世界”主题摄影展及展示反映中英大使级建交50周年友谊与发展的优秀摄影作品。

摄影爱好者交流会

智能媒介时代使得摄影的门槛接近为零,越来越多的爱好者加入到摄影行列当中,通过举办季度的摄影爱好者线上线下融合主题交流会,提升沪港澳台四地摄影爱好者的技术水平,并促进四地的民间友好交流与合作。

寻访“美丽中国”系列活动

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俱乐部组织主题活动——寻访“美丽中国”,邀请中国摄影家带队寻访历史古迹、人文风情、红色景区等知名旅游景点,通过寻访,增加港澳台摄影爱好者对祖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了解,助力港澳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祖国内地同发展共进步。第一期“寻美长宁”活动将将在2022年第四季度举行,将会走进长宁,探索长宁中西文化交融之地的独特故事。

发展目标
  • 通过摄影建立沪港澳台四地艺术交流的纽带
  • 通过摄影艺术凝聚沪港澳台的广大爱国群体
  • 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
  • 从艺术的角度书写时代的伟大篇章
入会要求
  • 在沪或曾在沪生活的华侨华人和归国留学生、港澳台同胞
  • 爱好摄影,对摄影有一定的了解(包括专业摄影以及手机摄影)
  • 每年至少参与一次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摄影展、摄影大赛、交流会等)
  • 愿意遵守俱乐部的章程以及活动相应规章制度
  • 按时缴纳俱乐部年度会费。(会员100元/年,2022年内免收会费)
01. 入会细则

1、入会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法律法规,承认本俱乐部章程,热爱摄影,有摄影技术专长和对摄影有兴趣者,均可加入俱乐部,成为俱乐部会员。

(2)积极响应俱乐部的各种号召,积极参加和组织各项活动。

(3)俱乐部采取自愿入会的原则,凡符合条件会员都可自愿申请加入俱乐部。

(4)如实填写《入会申请表》。

(5)在规定的时候缴纳会费。

2、会员权益:

(1)优先参加俱乐部摄影摄影大赛以及年度摄影展。

(2)优先参加各类摄影赛事,作品展览,摄影交流会。

(3)优先参加摄影俱乐部举办的寻访“美丽中国”系列活动。

(4)优先在相关合作媒体平台上发表作品或接受采访。

3、会员义务:

(1)积极响应、参加俱乐部的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

(2)积极支持、协助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

(3)积极分享摄影心得和交流拍摄经验技巧。

(4)崇德向善,弘扬正能量,友爱互助。

(5)自觉遵守俱乐部的规则,及时反映各方面的问题,关注俱乐部的发展。

02. 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沪港澳台摄影爱好者俱乐部是由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曼彻斯特大学分会、曼享汇发起成立的,以在沪或曾在沪生活的华侨华人和归国留学生、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界部分摄影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摄影艺术团体。

第二条 本俱乐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内地共同发展繁荣,推动台湾早日回归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繁荣摄影事业而奋斗。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坚持从会员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开展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体现为会员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组织会员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开展摄影创作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会员进行一次的“寻访美丽中国”主题摄影创作活动。

第五条 组织会员参观摄影展、举办摄影分享讲座和召开摄影艺术交流会,帮助会员提高摄影艺术水平。

第六条 每年举办一次主题摄影大赛或者主题摄影展,邀请海内外知名摄影家评奖。同时根据会员的自身情况,举办相应的摄影展览,并向各大媒体推荐优秀的摄影作品。

第七条 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摄影艺术活动。组织会员为企业、为社会服务,加强与国内外摄影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摄影爱好者,在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秘书处报请会长办公室审议通过,即可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1)优先参加俱乐部摄影摄影大赛以及年度摄影展。

(2)优先参加各类摄影赛事,作品展览,摄影交流会。

(3)优先参加摄影俱乐部举办的寻访“美丽中国”系列活动。

(4)优先在相关合作媒体平台上发表作品或接受采访。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1)积极响应、参加俱乐部的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

(2)积极支持、协助俱乐部开展各项活动。

(3)积极分享摄影心得和交流拍摄经验技巧。

(4)崇德向善,弘扬正能量,友爱互助。

(5)自觉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则,及时反映各方面的问题,关注俱乐部的发展。

第十一条 俱乐部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长办公会议通过,取消会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2)违反本会章程,破坏本会工作,损坏本会声誉者;

(3)一年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者;

第四章 机构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领导机构为会长办公室。会长办公室每3年召开一次会长办公室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决定协会顾问、修改章程,审议通过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三条 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正、副秘书长以及干事组成的会长办公室和秘书处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实施大会决议事项,制定俱乐部工作计划,在会长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安排。

第十四条 本俱乐部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德高望重的有关领导担任资深顾问和特邀顾问,为俱乐部的前瞻性发展建言献策。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五条 俱乐部的经费来源是:

1、会员缴纳的会费(每年会费缴纳额由会长办公室确定);

2、会员和社会各界的赞助;

3、其他收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会长办公室。